富莱顺(苏州)精密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橡胶类零部件扩建项目
2021-02-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名称:富莱顺(苏州)精密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橡胶类零部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富莱顺(苏州)精密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2号东景工业坊56幢。
联系人:潘凯
电话:13962145305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11日),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富莱顺park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12.8.pdf
- 电话:18112714560
- 邮箱:info@szhjr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