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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年产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剂500万支项目(噪声、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1-11-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左氧氟沙星注射剂500万支项目(噪声、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左氧氟沙星注射剂500万支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318国道北侧

建设内容: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318国道北侧。2012年申报年产Imagent超声造影剂20万支、庶糖铁注射液4万箱项目,获得环评批复,企业建设厂房和相应的公辅设施。由于市场变化企业没有及时安装生产设备进行生产。2014年企业申报在原有工业厂房内容,投资6800万元,建设年产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500万支项目,公辅设施全部依托原有项目的设计能力。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17日)

联系人:王生虎

电话:1391315338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盐酸左氧氟沙星(噪声、固废)验收报告.pdf

文件类型: .pdf b7018337714c29970135c7d579f6edd7.pdf (1.45 MB)

 

江苏海岸药业年产左氧氟沙星500万支项目验收意见(噪声、固废).pdf
文件类型: .pdf f5168e027e86eb2462b93f7025bc2595.pdf (269.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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