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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年产100 万吨特种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2026-06-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年产100 万吨特种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一阶段验收生产能力:年产热转印纸/白牛皮纸/离型原纸/防油纸6万吨、年产格拉辛纸/白牛皮纸/热敏原纸/离型原纸/格拉辛原纸14万吨。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2-53703888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玖龙纸业验收报告(100万吨项目一阶段)公示稿.pdf
4bc8c8d712f1665012be3362ff842055.pdf (29.55 MB)
年产100万吨特种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验收意见及签到表(3).pdf
eff33d550ba5ec9eee30e31d34fb5c2c.pdf (209.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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