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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光学元器件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调试公示
2025-09-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光学元器件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取得了“苏州东辉光学有限公司光学元器件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的环保审批意见,并于2024年6月11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竣工,并在2025年8月29日至9月10日进行生产调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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