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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纳微光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激光器、镜头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1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源纳微光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激光器、镜头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源纳微光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激光器、镜头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源纳微光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清路南,扬明路西,小水泾东,儒拉玛特北
建设内容:项目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凤里街272号研发楼B五层搬迁到苏州工业园区扬清路南,扬明路西,小水泾东,儒拉玛特北。项目租赁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产能从年产4800台激光器、4800个镜头增至年产7200台激光器和7200个镜头。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0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2-665122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反馈。
 
验收报告.pdf
6b4235584ef0a9317a840ad8cd2e5ae2.pdf (1.56 MB)
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36fb6b2a8acd66e760a9c270f6343217.pdf (3.3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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