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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中间膜第一条生产线产能扩增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0-10-20

 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中间膜第一条生产线产能扩增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中间膜第一条生产线产能扩增项目

建设单位: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5号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5号

联系人:徐红生

电话:13862017284

(三)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1幢801、802、803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18115560961

Email:923427668@qq.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六)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0至2020年11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监测报告表-1.pdf

监测报告表-2.pdf
文件类型: .pdf eb5d5c4e8a500117e6558c5a212d921f.pdf (1.67 MB)
8、竣工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文件类型: .pdf 8183e2faf1cf2977a96a76377e9ba928.pdf (315.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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