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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帕诺米克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代谢组学质谱实验室项目验收公示
2020-1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帕诺米克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代谢组学质谱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帕诺米克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22幢2层01,09,10单元。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895435155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10日-12月09日),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帕诺米克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文件类型: .pdf 7f8a5205f4bbedcaccffdbf63bf72679.pdf (1.23 MB)

专家意见+签到表.pdf
文件类型: .pdf eda16778a7ac11aa2abeb270eab8c97f.pdf (284.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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