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2714560
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新湖明珠城10#地块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
2019-01-21

 2019-01-21 15:47:2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新湖明珠城10#地块建设项目(原苏州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太湖景城(暂定)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新湖明珠城10#地块建设项目(原苏州新湖远洲置业有限公司太湖景城(暂定)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西侧、北侧均毗邻东太湖,南侧为江陵西路,东侧为鲈乡北路。
建设单位: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项目内容主要为10#地块,根据房产测绘成果认定表可知,本项目主要包括27幢住宅楼及配套建筑,实际总建筑面积为258513.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6698.28m2,地下建筑面积为71814.82m2;计容面积182974.09 m2,不计容面积75539.01 m2。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137068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明珠城.pdf
文件类型: .pdf 0612ab02a3bcb40cd2c61f978a45702f.pdf (1.46 MB)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CopyRight@2015-2018 版权所有 苏州环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