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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商务金融用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19-04-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商务金融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市苏州吴中区越溪吴中大道1451号、1431号。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苏州吴中区越溪吴中大道1451号、1431号。
联系人:肖工
电话:15262583786
(三)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幢1601室 
联系人:苏工
电话:18662512687
Email:35043112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商务金融用房项目.pdf
文件类型: .pdf

149695d4b9382e38ebfe8b548bec3850.pdf (1.26 MB)

智慧谷项目专家签到表.pdf
文件类型: .pdf

6076772f9a895a60f900a89bb94c1a72.pdf (56.62 KB)

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b37f082218ea37a097f234bf97ecc197.pdf (137.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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