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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新增质谱仪器及诊断试剂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5-08-1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新增质谱仪器及诊断试剂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新增质谱仪器及诊断试剂产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振胜路1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振胜路11号,依托现有租赁厂房预留区域进行扩建,总投资350万,新增质谱仪器和诊断试剂产品生产。本项目建成后,新增质谱仪器产能200台/年,诊断试剂9万盒/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经理
电话:0512-6742550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反馈。
 
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新增质谱仪器及诊断试剂产品扩建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稿.pdf
cdeb495656b4abc55be69099a1d07890.pdf (2.24 MB)
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
ac01c9643831d00ae0a0f894e9997085.pdf (4.5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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