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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工具钢生产项目(第二阶段)、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高级金属精密线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4-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工具钢生产项目(第二阶段)、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高级金属精密线材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88号。
建设内容:本次对实际建设内容《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工具钢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剩余产能年产工具钢(切断)36t、工具钢(机械加工)108t、受委托加工工具钢(热处理)108t;《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高级金属精密线材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中年产高级金属精密线材1110t/a进行验收。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71863951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博迈立铖 验收报告表.pdf
9194599c6bbd462a61c83c60d2a67b6e.pdf (1.65 MB)
验收意见、签到表 博迈立铖.pdf
b0e66c2ead741c638df8c8bfe8c9cae6.pdf (4.6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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