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园区港华次高中压调压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5-03-2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园区港华次高中压调压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园区港华次高中压调压站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55号
建设内容:建设港华次高压中压调压站,配置相关调压装置,并建设调压器罩棚,供气规模为5万Nm3/h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95111717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55号,张经理18951117172。
- 电话:1811271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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