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安置房(木林村)项目(二期)
2024-08-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安置房(木林村)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安置房(木林村)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横泾街道苏旺路西、文涛路南、学海路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红线用地面积6312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940.5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8775.5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4165平方米,容积率2.2,绿地率50.44%,建筑密度17.59%,场内机动停车位1673辆(地上停车位170个,地下停车位1503个),非机动车位1788个(地上停车位894个,地下停车位894)。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姚苏东
电话:1526244100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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