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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高端电子制造二期项目、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用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024-0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高端电子制造二期项目、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用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市漕湖街道中市路355号。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只针对已建成的F幢厂房、厂务房、食堂、危废及化学品仓库、氮气站等建筑物,不涉及具体的生产验收。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306200881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易德龙新建生产用房项目 验收报告表.pdf
211a86b8da2c72d59d180988b76b5b96.pdf (491.75 KB)
专家意见.pdf
d11adc2c461c35e5479a7cf039170491.pdf (2.6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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