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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蒂奇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高性能工程塑料工厂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3-12-1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蒂奇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高性能工程塑料工厂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蒂奇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高性能工程塑料工厂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兰蒂奇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湖村荡路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2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399.6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用于生产聚酰胺PA66、聚酰胺PA6、PBT塑料、PP塑料等热塑工程塑料产品,年产能约110000吨。目前一阶段验收年产能约66000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工
电话:1506267385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反馈。

2023年12月11日
 
兰蒂奇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新建高性能工程塑料工厂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c990736caee2e67a9e74d4bf56521676.pdf (1.31 MB)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464bc38c8fceb1fd4f5c7ea4857908ee.pdf (6.4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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