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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保管用货架、铝合金轨道、外保护板生产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3-11-0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保管用货架、铝合金轨道、外保护板生产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保管用货架、铝合金轨道、外保护板生产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永昌路2号
建设内容:年产保管用货架2000组、铝合金轨道16000套、外保护板1000套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12月1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电话:0512-6526234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反馈。
 
1-大福自动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终稿.pdf
479a5e2eb3c8e927471b0d906f43689f.pdf (31.26 MB)
专家意见+签到表-扫描件.pdf
f4df44161ef69922d2f83f478ec85374.pdf (3.3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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