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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立方米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2022-05-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立方米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吴江市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齐心村318国道南侧。

建设内容: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立方米

联系人:毛工

电话:15250042958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946852a244e987ba9f24988b633f4257.pdf (12.63 MB)
压缩-吴江市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全本.pdf
文件类型: .pdf 89f6298f079c693a96d2a9ce9ba5e5d7.pdf (8.9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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