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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弘晶世达塑胶有限公司年生产塑胶制品30吨、金属制品2吨、钣金件2吨、冲压件2吨、机加工件2吨、模具10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3-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弘晶世达塑胶有限公司

    系 人:陈龙

   联系电话:13646204836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兴业东路2-1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苏州弘晶世达塑胶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
文件类型: .pdf

012bc3cc97d1ce3c5486b45f139ef27b.pdf (653.46 KB)

弘晶世达签到表+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1b69ac39e65c9c06620127f21f365e2e.pdf (251.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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