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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公村自然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4-03-29
苏州西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石公村自然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办法》(部令第4号)等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公村自然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
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内容是在石公村樟坞、南湾、明月湾三个自然村的后山实施生态斑块修复项目,生态廊道修复项目,山区枯落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生物多样性恢复项目,生态游览路线建设项目及生态监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西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戚工
联系电话:0512-66278009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村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12-65262346  951006780@qq.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大厦801室
四、评价工作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处区域环境概况进行实地踏勘,根据项目工程情况、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辅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要求,分析预测项目在建设期及营运期对各环境要素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同时收集相关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附近关心该项目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求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通过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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