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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康美美容医院装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信息第一次公示
2017-05-22

  苏州康美美容医院装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康美美容医院装修改造项目;

  (2)拟建地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251号;

  (3)项目投资:12000万元;

  (4)建设内容:装修改造面积为9142.42平方米。床位20张、美容治疗床12张、牙椅4台。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牙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康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建良

  联系电话:1381381777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512-65262346  

  邮箱:67412970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噪声、废气排放、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提出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概况、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和技术论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知晓情况。

  (2)公众对当地目前主要环境方面问题的认识。

  (3)公众对本项目所关心环境问题。

  (4)公众对本项目主要内容及其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其它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公共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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