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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白洋湾作业区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 码头工程南港池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5-1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白洋湾作业区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码头工程南港池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中心城区西北侧,金阊新城西南角

建设内容: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72667.7万元,在苏州市中心城区西北侧,金阊新城西南角建设一座挖入式港池,项目南港池南、北两侧共布置8个1000吨级集装箱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27.2万TEU,年设计吞吐量21.9万TEU。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船舶尾气、装卸船粉尘、道路扬尘、车辆尾气。项目废气较小,采用水雾喷淋抑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级别。

地表水:项目码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与码头生活污水可达标托运至福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污水厂产生冲击影响,污水厂有足够的处理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项目陆域生活污水及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经福星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至纳污水体京杭运河,对其影响较小,不降低其水环境功能级别。

声环境:经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表1中4类标准,厂界南侧72m处春馨园小区噪声现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及码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废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风险:项目实施后,船舶燃料油泄漏及其火灾事故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会对人体健康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加强对风险管理,制定合理、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应急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船舶尾气、装卸船粉尘、道路扬尘、车辆尾气。项目废气较小,采用水雾喷淋抑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码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与码头生活污水可达标托运至福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陆域生活污水及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经福星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至纳污水体京杭运河。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及码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废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5)地下水、土壤防范措施

项目在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各类地下管道防渗处理措施、地上管道、阀门防渗措施、水池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存储场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对地下水水质、土壤环境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因此,本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设计、施工和投产运行中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和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登录网络平台苏州环境热线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同时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征求公众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和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zhjrx.langye.net/e/admin/admin.php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21547758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友新路888号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2-65262346;

电子信箱:15850064394@163.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商务广场803室

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白洋湾作业区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码头工程南港池项目.pdf公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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