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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科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2021-04-28

                         兰科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兰科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配套设施扩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兰科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配套设施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京路3号
建设概况:企业拟新增投资2740万元建设“兰科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配套设施扩建项目”,本扩建项目位于陶氏生产基地内,占地面积为4798.18m2(其中1500m2为企业存量用地,3298.18m2为新增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个丙类仓库和一个丁类维修间,丙类仓库用以存放企业风能产品及其生产用的原料。本项目仅涉及原料和产品的存储,丁类维修间主要用于厂区维修用以及存放各类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等如法兰面、垫片等,不涉及相关生产活动,本次扩建不改变企业生产规模。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科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京路3号
联系人:黄华兵
联系电话:1377325078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5962790537
电子邮箱:124518099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兰科化工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文件类型: .pdf 13071670ad7530dc2a4821757e610cbf.pdf (1.8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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