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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环评公示
2021-06-15

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保管用货架、铝合金轨道、外保护板生产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保管用货架、铝合金轨道、外保护板生产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保管用货架、铝合金轨道、外保护板生产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苏州市漕湖街道太东公路北,永昌路东

建设概况: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0万元,在苏州市漕湖街道太东公路北、永昌路东新建厂房,项目总用地面积31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635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1栋占地面积25 m2的危化品仓库(甲类仓库),项目建成后,年产保管用货架2000组、铝合金轨道16000套、外保护板1000套。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福自动搬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漕湖街道太东公路北,永昌路东
联系人:何刚
联系电话:1381266493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5178368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大福自动新建项目-报批版0618.pdf
文件类型: .pdf 4a25fba8271510d23e6dc6070b404c68.pdf (699.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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