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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有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玻璃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2026-05-25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有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玻璃制品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有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玻璃制品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珠江路977号1幢、2幢
建设概况:有椿光电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珠江路977号1幢1层1000m2、3层500m2、2幢1层1500m2、2层1500m2、3层1500m2车间,购置研磨、切割、抛光、清洗等设备进行生产,建成后,年生产光学玻璃制品7.2万片。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有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珠江路977号2幢3层306
联系人:封总
联系电话:0512-652119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512-65262346
电子邮箱:1766932912@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有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玻璃制品新建项目-公示版.pdf
bc206656735a9156511b9f27c5b93e0b.pdf (3.3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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