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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玻璃包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公示
2024-12-09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玻璃包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玻璃包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望江路158号
项目投资:2688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拟增加总成汽车玻璃服务品牌,涵盖比亚迪、T公司等新能源汽车品牌,在现有厂房的空置区域内扩建2条包边总成生产线,建筑面积2010m2,扩建完成后年新增新能源总成汽车用玻璃150万片,每条线各占一半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望江路158号
联系人:钱俊
联系电话:1396214434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贤婷;
联系电话:1815560961;
邮箱:92342766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玻璃包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本).pdf
72638bc7911db469e3bf230b9efabede.pdf (5.9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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