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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特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迁建项目全本公示
2024-12-05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特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迁建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特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项目概况:由于厂内战略布局调整,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将现有银胜路58号厂区内生产设备搬迁至平胜路33号17号楼2楼,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的生产。本项目已取得备案证(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4]1248号)。迁建后,产品及产能不变,年产电子专用材料(NMT清洗剂、NMT纳米T剂、NMT功能防护材料)1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特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33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顾总
联系电话:0512-66981258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幢
联系人:崔工
电话:0512-65262346
Email:1766932912@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版)苏州特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迁建项目.pdf
f02166040aa58c0a1d255500ba4ce295.pdf (4.0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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