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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普尔顿特种玻璃(太仓)有限公司内河散货码头扩建项目全本公示
2023-10-23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阿普尔顿特种玻璃(太仓)有限公司内河散货码头扩建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普尔顿特种玻璃(太仓)有限公司内河散货码头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本次拟依托现有码头及2个300吨级泊位,增加干散货的运输种类,主要运输货种为建筑材料、黄沙、石子、钢材、管桩、木材、原木,本项目设计年吞吐量为3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现有码头员工3人,本次不新增职工,职工由厂内调配。年工作300天,生产班制由一班制调整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数为7200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普尔顿特种玻璃(太仓)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陆渡镇三港工业区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3913790719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幢
联系人:崔工
电话:0512-65262346
Email:1766932912@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阿普尔顿特种玻璃(太仓)有限公司内河散货码头扩建项目公示版.pdf
068fdc9adea98428db763e11e2c9fd85.pdf (2.2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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