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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码头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10-11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办法》(部令第4号)等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码头改建工程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协鑫东路北长江以西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现有码头
       建设内容:本次工程仅针对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煤炭码头部分,不含后方陆域部分,工程改建按5万吨级散货船靠泊设计,改建完成后,可同时靠泊2艘5万吨级散货船,建设过程中码头岸线长度、整体平面布置等均不发生改变,改造完成后,码头进出货种种类及码头总体计划吞吐量均不变。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项目码头改造前后,码头规模、装卸设备、进货煤种均不发生改变,类比分析,煤炭卸船作业起尘发生情景与现有码头工程相同,起尘量不变,即本次项目不新增粉尘排放,现有项目码头区域粉尘污染较小,可以实现稳定达标;项目码头均配备了岸电设施,为到港船舶提供用电和基本动力,无需辅机柴油发电,船舶停靠时主机则处于停运状态(待主机启动不久后即离港而去),项目船舶进出港产生的废气可以忽略不计。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可以满足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分公司(港城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选取设备、厂房隔声、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影响,正常工况条件下,其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衡量,具备环境可行性。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附近关心该项目的公众人员。
征求方式:在公告期间内登录网络平台(http://szhjrx.langye.net/)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同时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文本,并通过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码头改建工程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906226755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20栋517室
六、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7755604486  1058816054@qq.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大厦801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6ff95a572c5460e549f17f34ac52d9c4.doc (24.00 KB)
附件 协鑫电厂码头环评文本 - 征求意见稿.pdf
7e409cc90ab6db2fc52b6efb70cee9a4.pdf (2.2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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